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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投标人:
于2019年4月10日发布的《东莞市第五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》及随附资料作如下修改:
一、增加投标保证金缴交要求事项:如联合体参加投标时,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(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)。
二、招标文件第24页“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”第4.3.1项第(3)点④修改为:
在东莞市水务局“水务工程参建企业信用管理系统”(简称“水务信用系统”,如有)与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组织机构代码)填写不一致的,或对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(如有)状态为“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”状态。
三、招标文件第25页 “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”第5.1.2项第(2)点删除。
四、招标文件 第27页“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”第5.4款第(15)点修改为:
水务局企业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(组织机构代码)填写不一致的。
五、招标文件“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”第11款 附件二投标:袷阶鞣,以随本补充通知发出的附件二为准。
注:本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,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,以本补充通知为准。请各潜在投标人于投标会前自行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(网址:http://ggzy.dg.gov.cn/)下载本补充通知及相关资料,逾期不下载或查阅,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。
招标单位:东莞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
招标代理机构:江西银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
2019年4月16日
补充通知-东莞市第五水厂排泥水处理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补充通知(二)2019.4.16.doc